原始凭证
请教,一张买东西1500的发票丢了,对方给我们发了一个留底的传真件,我可以入账吗
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 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对于查帐征收的企业,严格来说是不可行的,具体要按对方开票入帐联单,复印加盖销货单位的公章。看税务局以后查帐再说。核定征收税的企业是可以的。
答:上面两位说的是两件事,一楼是收票人,二楼说的开票人。 没可能让人家重开,因为发票丢失是要罚款的,人家不会给你重开,而且还要交税,税务局也不可能给你代开。你只能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