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发票认证
收到一张运费发票认证日期为11.9,发票认证期限多长
我来补充一点:现行规定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2《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55号)第十条等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应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2010年1月1日起该政策做了调整:改为认证期延长为180天,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617号
运输发票和专用发票认证期相同,自开票日起至认证日均为90天,逾期无法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