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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5个多月了,为什么还是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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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5个多月了,为什么还是没有消息,

被拘留5个多月了,为什么还是没有消息,拘留证上说是因涉及绑架罪犯罪被拘留的,这个要多久才可以判刑被拘留5个多月了,为什么还是没有消息,拘留证上说是因涉及绑架罪犯罪被拘留的,这个要多久才可以判刑,一般要多久才能出来,律师见了他他说是事后他们朋友叫他去拿钱被抓到,他并没有直接参与,真正做事情的人还在逃没有抓到,这个事情会怎么发展,他的罪行大吗,一般会被判多久,还有如果那些人一直抓不到该怎么办,他会一直关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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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11-14 19:38:56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刑事拘留期限的法律规定1,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如果,这时候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最长期限37天的法律依据: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但是,在我国超期羁押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有,如果同案犯特别是主犯没抓到,那你的朋友可能就一下子出不来了。 你们可以到当地或检察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解除羁押,改为监视居住。

    1***

    2009-11-14 19:38:56

其他答案

    2009-11-16 15:16:03
  • 有可能涉嫌共同犯罪,绑架罪最长拘留期限为7个月,如果还有其他犯罪情节还要顺延。建议去羁押部门去了解情况。

    x***

    2009-11-16 15:16:03

  • 2009-11-15 09:46:45
  •   如果在受到拘留通知书后,没有受到逮捕通知书,按正常情况拘留期限已过,应当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有几种可能:
    1、拘留期满,已被逮捕,但公安机关没有通知家属;
    2、拘留期满,拘留已解除,但变更为监视居住,就是公安机关指定一个地方居住,有人看着他,实际上也没有人身自由,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是6个月;
    3、拘留期间,如果发现他还有其他新的犯罪事实,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比如说公安发现他还有盗窃犯罪,自发现之子起拘留期限重新计算,这就很难讲了。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被绑架的人没死,住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如果人死了,死刑,当然有立即执行和死缓的区别。 从你说的情况看,他应当是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如果主要嫌疑人不到案,而案件已经查清,不影响案件进展,就是说别人都跑了,但公安上已经查清了,该判还会判。
      如果主要嫌疑人不到案,影响案件事实的,公安上可以对其取保候审或到法院以事实不清判无罪。 不过,以上都只是你的推断、理解。实际上公安了解到哪些东西你并不清楚。 建议,让律师询问一下现在处在哪个诉讼阶段就清楚了。 。

    B***

    2009-11-15 09: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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