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入账问题
我公司已购入单独的软件,大约一百多万元,已入固定资产,已经抵扣进项税。 每月按照固定资产折旧,残值率是10%。 想知道这样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会有什么风险。 如果现在想从固定资产调整到无形资产,是否可行。
1、软件应该记入“无形资产”科目。计入固定资产没有什么风险,只是属于会计科目记错,应该进行错帐调整。 2、会计帐务调整 (1)冲销计入固定资产的凭证 借:固定资产(红字)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 (2)冲销提取取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红字) 贷:累计折旧 (红字) (3)做正确分录 借:无形资产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做无形资产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或累计摊销) 3、软件在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软件产品不属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的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了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范围,软件产品不在其中。
一、单独购置的软件,应当记入“无形资产”科目,然后按期摊销。 二、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进行了增值税制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制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制,这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等。 三、由于你公司的软件,如果不是生产用设备,即使记入“固定资产”,也不能抵税的。因此,应当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如果现在想从固定资产调整到无形资产,是可以的。 借:无形资产 贷:固定资产 同时,红字冲销已提折旧 并且,按无形资产进行累计摊销。
这种软件应该记入无形资产,进项税允许抵扣
没有风险。但软件根据会计法规定,应列固定资产处理。你要调为无形资产的做法是不可行的。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商誉、商标等。会计电算化核算处理时一样,软件记入固定资产,每月计提折旧就可。
答: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往往会购买各种用途的软件产品。对于购入的软件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要从三个方面考量: 一是看购入的软件是否为增值税的课税对象; 二是看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