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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考研政策有什么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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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考研政策有什么变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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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01 17:27:42
  • 如果说是考研大纲的话 政治变动较大 其他科目稳定

    1***

    2009-08-01 17:27:42

  • 2009-07-31 15:49:45
  •   全面解读2009年考研政策 
    中国网    时间: 2009-01-10  
       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日前公布,对考研报名、考试、录取等各方面内容进行了说明。2009年考研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目前正在进行中,10月10日—31日为网上报名时间,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受明年春节时间的影响,考研初试时间比2008年提前了十多天,具体日期为2009年1月10日至11日。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有78所,这些高校在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127所,这些高校在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0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9月18日至2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09年1月10日至1月11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2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2日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10日上午: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10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11日上午: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门类公共基础(满分150分)。 1月11日下午: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者,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12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
      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 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 一一 。

    今***

    2009-07-31 15:49:45

  • 2009-07-31 15:33:03
  •   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日前公布,对考研报名、考试、录取等各方面内容进行了说明。2009年考研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目前正在进行中,10月10日—31日为网上报名时间,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受明年春节时间的影响,考研初试时间比2008年提前了十多天,具体日期为2009年1月10日至11日。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有78所,这些高校在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
      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127所,这些高校在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0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9月18日至2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自治区)。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09年1月10日至1月11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2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2日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10日上午: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10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11日上午: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门类公共基础(满分150分)。 1月11日下午: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者,考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12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
      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

    2009-07-31 15: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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