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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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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过户

一位老人有拆迁安置房2套,2002私下卖给买家A,已经到公证处公证合同,且除了房产证其他所有文件交予买家A(这些证件的签字都是老人本人),拆迁办定于2003下半年交付房子,但是一直拖到09年才交付,但是期间老人(五十几岁)因病突然去世,现在要统一领房产证, 老人子女以前已经都继承了其他财产  这两套房子本来就是老人打算卖掉的  因为买家A和其子女关系也不错,其子女也想帮忙领取房产证且过户到买家A
请问
1、这个房产证应该怎么领取 然后过户  还是可以直接过户的?
2、如果是其子女先继承后再卖给买家A的话 买家A要多付一个 继承后交易个人所得税20%(31万左右),所以买家A和老人子女在想办法免去这个税,房管局告诉买家A的办法是 可以找交易所的熟人帮忙先将这房子由老人卖个其子女 然后再卖给买家A  这样要付的税可以减少很多 这样可行吗?万一找不到熟人呢?

3、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可以使房子直接过户给买家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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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9-06-08 17:12:52
    不可以直接过户。老人去世后遗产先由其继承人继承后再办交易,不要听信个别人的话,走正规渠道最能保障产权人的利益。你可以让所有继承人协商后由一人继承,其他人放弃继承权,赠与给一人,但这样需要公证,办起来麻烦。也可以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办共有权,再办过户手续。

    1***

    2009-06-08 17:12:52

其他答案

    2009-06-07 13:19:19
  • 首先,房管局的建议是P话!主要是想从你的交易中通过熟人捞些油水!老人都不在了,他怎么卖给他子女?!
    其次,你最好的办法是先让老人的继承人先办理继承该两处房产的继承手续,所有继承人作为共有人写在房地产权证上;然后再由他们将房子卖给你!
    最后,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熟人!就是想黑你钱而已!这些手续完全可以依法办理!不用找别人!

    e***

    2009-06-07 13: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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