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多开问题
增值税发票多开了60元,不想退回发票重开,做帐能否就少做60元,只是税金照发票的税额做账,可以吗?
可以这样做: (1)按照发票金额入帐时 借:银行存款等 借:应收账款 60(多开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2)多开发票60元,以后可以作为无法收回帐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60 贷:应收账款 60 2009-05-19 11:54 补充问题 是我司收到对方多开的发票,不好意思,我没有说清楚!谢谢回复! 1、可以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入账,税金照发票的税额做账。 2、还可以按照发票金额入账 (1)按照发票金额入帐时 借:库存商品等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60 (2)多开发票60元,以后可以作为无法支付帐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60 贷:营业外收入 60
1、如果与该供应商持续往来的话,可以按照发票金额做账,等下次供应商开发票时,再把这次多开的60元在下一张发票上减去即可。 2、如果和该供应商不再往来,这张发票应退回供应商重开,不可挂在“应付账款”上,如果把60元计入了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后还要转入“营业外收入”,交纳企业所得税(60*25%=15元),供应商多开的60元你实际才抵扣:60*17%=10.2元,你还是要多交税15-10.2=4.8元。 3、发票退回重开和开具红字发票都是很正常的,并不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如果是当月发票,供应商可当月作废重开;如果是隔月发票,就需要到税务局取得红字发票申请单,然后开具负数发票。
一点小建议吧:1可以把多开的走现金科目。2可以先挂在往来款上,然后年末转入营业外支出,如果你单位规模不是很大,也可以直接走营业外支出。(这此都只限你多开了很小金额,如果多了还是作废重开吧)
根据“这增值税咱认了”,建议: 1、按多的发票金额正常计收入和增值税; 2、多的这60元,做个现金收款; 3、同时找60元报销 一定要和领导沟通一下,不要因60元报销造成误会。
可以,视为折扣,但税前这笔开支,不允许抵扣。 借: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仅适用于新会计制度,不适用于新会计准则) 贷:应收账款
答: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普通发票内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1)销货方发票未入账、购货方发票也未入账的,销货方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