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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所得额调整,该怎样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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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所得额调整,该怎样调啊?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应该如何填啊。以前的会计做的表利润总额和损益表上的不一样啊,而且我看不出他这个数是怎么出来的,那位高人指点一下啊。

 损益表和所得税申报表上的利润数不等主要是由于纳税所得额调整的缘故.税法规定只有按规定列支成本和费用,才能符合税法要求.换句话说,会计制度规定可以列支的成本和费用与税法规定是不相一致的,那么,在申报所得税表时,要把会计制度规定可列支的成本和费用标准高于(也有税法特别规定的低于标准的情况)税法规定的部分要剔除,这就是纳税所得额调整,然后以调整后的纳税所得额计算应交的所得税. 

需要调整的内容有很多,主要有: 
1.职工工资标准的规定(主要是效益工资的提取标准); 
2.列支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三; 
3.折旧按直线法计提; 
4.非自然损失; 
5.非公益性捐赠; 
6.其他规定不在税前列支的费用


这是我看到一个人的提问及回答,但是我有点不明白到底该怎样进行纳税所得额调整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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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9-05-09 23:16:34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是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项目和内容进行调整。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会计利润经过调整计算得出的。调整项目有: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1.视同销售收入
     2.接受捐赠收入
     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
     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
     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
     7.特殊重组
     8.一般重组
     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0.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11.境外应税所得
     12.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
     13.不征税收入
     14.免税收入
     15.减计收入
     16.减、免税项目所得
     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18.其他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1.视同销售成本
     2.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福利费支出
     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5.工会经费支出
     6.业务招待费支出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8.捐赠支出
     9.利息支出
     10.住房公积金
     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12.税收滞纳金
     13.赞助支出
     14.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16.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
     1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18.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19.加计扣除
     20.其他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1.财产损失
     2.固定资产折旧
     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5.无形资产摊销
     6.投资转让、处置所得
      7。
      油气勘探投资 8。油气开发投资  9.其他 四、准备金调整项目 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 六、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 七、其他 。

    巅***

    2009-05-09 23:16:34

其他答案

    2009-05-14 23:32:06
  •   一、营业收入(填附表一)
        减:营业成本(填附表二)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填附表二)
            管理费用(填附表二)
            财务费用(填附表二)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加:营业外收入(填附表一)
            减:营业外支出(填附表二)
    三、利润总额(10+11-12)就等于损益表上的利润总额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附表三)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附表三)
                    其中: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减计收入
                       减、免税项目所得
                       加计扣除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等于:第三项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填附表三)-纳税调整减少额(填附表三)
                    其中: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减计收入
                       减、免税项目所得
                       加计扣除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以上数据调整后相加减后的金额)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附表四)
    应纳税所得额(23-24)
    税率(25%)
    应纳所得税额(25×26)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
    应纳税额(27-28-29)
    你没搞懂的表是: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附九表)
    1、职工工资标准   按实际发放数填上。
      不调整 2、列支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三; 调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可以税前抵扣,但最高不得起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超过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输进去后自动调整,你不用算。 3、三项经费税收金额栏按实际发生数不超过工资总额的福利费14%、工会经费2%、教育经费2。
      5%来填写。帐载金额按会计帐本上填写。 4、捐赠支出要看是否是公益捐赠,也就是红十字会或者某个单位发起的捐赠活动,必须要要文件和单位收据。否则调增 5、赞助支出一律不得扣除,做调增 二、固定资产折旧表 2008年购进的按以前的做,不用调整税收金额。
      新法规定后购进的可以调整。 。

    咖***

    2009-05-14 23:32:06

  • 2009-05-10 00:16:18
  •   损益表和所得税申报表上的利润数不等主要是由于纳税所得额调整的缘故。税法规定只有按规定列支成本和费用,才能符合税法要求。换句话说,会计制度规定可以列支的成本和费用与税法规定是不相一致的,那么,在申报所得税表时,要把会计制度规定可列支的成本和费用标准高于(也有税法特别规定的低于标准的情况)税法规定的部分要剔除,这就是纳税所得额调整,然后以调整后的纳税所得额计算应交的所得税。
       需要调整的内容有很多,主要有: 1。职工工资标准的规定(主要是效益工资的提取标准); 调整:超过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列支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三; 调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可以税前抵扣,但最高不得起过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
      超过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折旧按直线法计提; 调整:如果不是按直线法计提的,就要进行调整,超过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非自然损失; 5。非公益性捐赠; 6。其他规定不在税前列支的费用 。

    雪***

    2009-05-10 0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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