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律师-有关离婚-房产-分割法律问题?
我的一个女朋友,最近准备离婚,她和丈夫之前住的是男方的单位住房,可是拆迁了,分了一笔钱,可是那房产证上边只有丈夫一个人的名字,没有让我朋友签,可是她知道,现在闹离婚了,后悔了,她想利用法律诉讼,要求离婚后分割房产 请问,这样她可以得到应有的赔偿么?是按百分知多少算呢? 如果请到一个好律师,会不会分的多一点呢?
单位公房遇到拆迁,本来单位是产权人,根据拆迁法规,单位是被拆迁人应当得到拆迁安置补偿,或者产权调换。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往往是拆迁单位和实际原承租人签订回迁或货币补偿协议。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其实早在动迁之前,建设单位或者拆迁单位已经和公房单位进行过协调。
大体经过以下变更过程: 1、单位公房产权单位,大多以放弃产权的方式,向拆迁单位出具证明后,由拆迁单位直接与原承租户协商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2、区、县人民政府所有、并指定有关单位管理的公有住房,在签订拆迁协议同时,在协议中约定,按照房改政策将房屋出售给房屋承租人。
3、房屋承租人购买现住公房后作为被拆迁人,由拆迁人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本案中遇到了拆迁,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房本写了男方一人名字,是男方单位产权时。该承租人可以确定为男方。离婚时除非征得产权单位同意变更外,仍应判决归男方承租。
二、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遇到拆迁,男方由承租人变成了被拆迁人,又以被拆迁人的身份取得了拆迁补偿款后。就不再是房屋承租人了,而成了货币所有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因此,在离婚时不再是分割房产,而是分割共同财产。
女方可以得到一半的财产。但这笔款不是男方给付的赔偿,而是女方请求法院判决男方将女方的财产从共同财产中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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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其应当分得财产的一半。 请律师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可以使得你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但是不会超过法律允许的范围。
首先要分清该房是单位的产权还是个人的产权,还是单位和个人共有的产权;其次要分清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该夫妻结婚时间的长短;四是导致夫妻离婚的过错是谁? 1、是单位的,拆迁费归单位,个人得限期搬家的搬家费、安装水电等的补偿费。如是个人的,个人得补偿。如是单位和个人共有的,按比例分割。 2、如是婚前个人财产的就归个人,如是婚后得的,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3、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看结婚时间的长短,如才结婚1-8年是婚前个人财产,8年以后如夫妻共同管理使用的个人财产(包含房产等不动产)就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4、导致夫妻离婚有过错的((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割共同财产给他。
如果是单位的住房,其产权应该是单位的,个人没有产权,即便是拆迁了,房屋的拆迁费也是单位的,个人只能得到搬家费。如果是结婚后离婚前得到的,属于夫妻共同收入,在离婚时一人一半。 如果能分一“笔”钱,是不是已经房改了啊,如果是在他们结婚后房改的,这房子应该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所分到的房产和拆迁费,在离婚时应该是他们的一人一半。 离婚时,只有在一方有过错的才能请求赔偿。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答: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