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残值率
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残值率有没有规定,税法上有没有最新的规定?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5%以内,没有规定,自行决定。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残值率没有做统一的规定,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确定,一般情况下内资企业是5% ,外资是10%。
内资5% 外资10%
暂时可以按5%,不过可以根据现实情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