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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大国中,颁布的反腐败法有哪些国家?颁布的时间和背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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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大国中,颁布的反腐败法有哪些国家?颁布的时间和背景如何?

在世界大国中,颁布的反腐败法有哪些国家?颁布的时间和背景如何?在世界大国中,颁布的反腐败法有哪些国家?颁布的时间和背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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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4-08 08:03:10
      俄罗斯
    2008年12月25日,梅德韦杰夫总统正式批准和签署了俄罗斯《反腐败法》,它为俄罗斯开展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如今新法实施三个月了,目前俄总统梅德韦杰夫公开表示,反腐法的实施成效初显,尤其是在敦促国家公务人员申报财产方面。
    多管齐下惩治腐败
      “反腐败”是梅德韦杰夫参加总统竞选时提出的重要主张,也是检验他执政效果的主要指标。
      上任以来,他一再加大反腐败的力度,提出反腐败的新思路,采取多种措施惩治腐败。   一是把反腐败提升为国家项目。梅德韦杰夫强调,“反腐败斗争必须成为一项国家工程”。这就是说,要把反腐败提升到与教育、卫生、住房、农业四大国家项目同样重要的优先地位。
      梅德韦杰夫把反腐败提升为国家“优先项目”,使反腐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重点强调制度反腐,即通过完善反腐败的立法,消除现行法律中的漏洞,从根本上减少滋生腐败的条件。   二是成立由总统亲自挂帅的“反腐败委员会”。俄过去成立的反腐败领导机构通常是由政府总理领导的。
      梅德韦杰夫就任总统后,总统亲自挂帅“反腐败委员会”,直接领导。同时,俄还建立了由总统办公厅主任领导的垮部门反腐工作组,并由总检察院协调所有执法机关的反腐败工作。从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工作安排看,俄的反腐败斗争比过去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三是加快出台新的反腐败法规。
      过去,俄的反腐败立法大大落后于现实需要。例如,俄国家杜马早在1997年11月14日就初步通过一个“反腐败”法案,可后来几年一直处在修订和完善之中,始终未能正式通过并由总统签署生效。2007年9月政府提出,应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必须通过一部反腐败法”。
      但是,“反腐败”法案的通过异常困难。俄国家杜马为此在2008年4月开会讨论,结果“反腐败”法案遭到否决。很多议员认为,要求官员们公开亲属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等等是违反了公民的“宪法权利”。但是,梅德韦杰夫上任伊始,便重拳出击腐败。他冲破重重阻力,于去年12月底出台了《反腐败法》,进一步明确“腐败”的定义,确立了预防和打击腐败的主要原则,为俄国家机关提高反腐工作效率指明了主要方向。
         四是采取综合措施从制度上遏制腐败。梅德韦杰夫说:“腐败已变成一个制度性问题,应该用制度性的对策来应对这个问题。”在经济和社会领域采取抵制和预防腐败的措施。为此,梅德韦杰夫在2008年5月14日签署关于消除对经营活动行政限制的总统令,要求停止政府官员对小型企业的审查。
      这显然有利于防止政府官员利用审查企业来索取贿赂的腐败行为。同时,梅德韦杰夫要求加强社会团体的作用,与腐败现象作斗争。他说:“我们必须打造一种局面,使每一位公仆都置身于公众监督之下”。“公众手中的权力大了,腐败官员的日子就难过了。” --------------------------------------------------------- 英国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反腐败法律的国家,1889年就颁布了首部反腐败法——《公共机构腐败行为法》,之后的百年当中又不断修改和颁布新的法律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
      2003年3月,布莱尔政府公布了新的《反腐败法》草案,一旦它生效就将取代1916年颁布的《防止腐败法》,成为英国反腐第一法。其他许多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如:美国1978年的《文官制度改革法》、《监察长法》和《政府道德法》,新加坡1960年的《防止贪污法》,欧盟国家的《公务员法》和《反贪污贿赂法》等。
      这些法律针对不同类型的官员制定了工作行为准则以及从政道德标准,规定了官员腐败类型和具体惩治措施,对政府官员的行为起到了规范和约束作用。各级官员无论身份、地位、官职的高低,一旦触犯法律均要受到严惩。 设置专门的部门机构防治腐败 在腐败日益猖獗的情况下,许多国家纷纷设立专门机构来惩治和预防腐败。
      其中既有像香港廉政公署、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廉政公署将惩处与预防合二为一,把调查、防范、教育三位一体的反腐倡廉机构,也有像法国预防贪污腐败中心、美国联邦政府道德署、马来西亚国家反贪污局这样的监督预防专门机构。 以法国预防贪污腐败中心为例,1993年中心成立后,每年向司法部长和政府总理提交一份年度报告,针对国内的腐败问题提出制裁措施和预防性建议。
      这些措施建议是根据所收集到的国家政府管理和经济部门中涉及贪污腐败的蛛丝马迹,结合以往的反腐败经验及时总结的。中心的工作人员是来自税收、警察、宪兵、海关、政府和司法部门的专家,这样的人员结构有助于全面掌握不同部门的腐败情况,人员任期4年,并定期轮换,以保证工作的公正透明。
       -------------------------------------------------------- 美国 美国1977年颁布的《海外反腐败法》不仅要求母公司及其子公司都按此法行事,即使是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孙公司独立实施了商业贿赂行为,母公司也要为自己的监管不力承担相应的责任。
       ------------------------------------------------------- 德国 德国1997年《反腐败法》的出台 德国曼海姆大学前法学院院长Kuhlen教授举了两例:第一例是以前主流观点认为,给予或接受利益只涉及公务员本人,但该法案将第三者包括进来。
      一个公务员不是为了自己索要利益,以前的法律认为不构成犯罪,但在1997年《反腐败法》颁布后,这种情况也具有可罚性。第二例是直到1997年为止,一般认为所有贿赂犯罪都是针对特定职务的,但1997年《反腐败法》认为,未违反公职的受贿、行贿必须为特定职务不是必须的,只要求有履行职务行为就够了。
      之后,他举了两个真实的贪污贿赂犯罪的案例,并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最后,Kuhlen教授从两个案例中总结出一些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结论。结论一:从刑事政策方面来探讨,德国1997年《反腐败法》是实体刑法大大扩展刑事可罚性的例证。这种趋势在德国受到广泛的质疑,Kuhlen教授也指出不应该试图把不具有刑事可罚性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更明智的做法是认识到宾丁所说的“刑法的局部性”。
      结论二:如果刑法规定太宽广,对司法机构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导致法律实证主义,对上述案例会得出承担刑事责任的结论;二是从方法论上讲,德国联邦法院不是盲目遵从法律的规定,而是从价值评判出发得出结论,人们从法的安全性对此提出批判,但在德国法文化中只能这样。
       -------------------------------------------------------- 乌克兰 1995年,乌克兰又通过了《反腐败法》,确定了腐败的含义和腐败行为的界定。其中腐败行为的主体是公务员、议员和地方议员。
      作为配套的法规,为加大公务员、官员收入、开支透明和公开的立法进程。 -------------------------------------------------------- 韩国 2001年7月24日韩国国会又颁布了《反腐败法》, 成立了独立的反腐败机构—韩国腐败防止委员会。
      2003年2月公布了《公务员保持清廉行动纲领》。 韩国总统卢武铉当政以来,决心继续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措施,造就清廉的公职人员,建立透明的政府,营造廉洁的社会氛围,提高国家的竞争力。 ------------------------------------------------------ 越南 2005年11月28日,越南国会高票通过了首部《反腐败法》。
      该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生效。   执政的越南共产党强调“反腐无禁区”,近年来从查处大案要案入手,已严惩了一大批涉案的党政干部;多名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中央委员受处分或被开除,一批政府部门和地方省市的高官被革职或被推上法庭。越南总理府还设立了“反腐败反走私常设咨询委员会”,并在民间实行“人民监察员”制度。
      越南还主动加入亚洲反腐行动计划,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反腐合作。据统计,自越共九大以来,已处分了近1%的党员,其中30%是各级党委委员。 。

    l***

    2009-04-08 08:03:10

其他答案

    2009-03-28 09:38:12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档案局、国家科委、建设部颁发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的目的,是强化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促进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使科技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跟上改革开放的步伐,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第三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我省省级部门所属地、州、市所属的县团级以上(含县团级)独立的科技事业单位(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章 等级划分与考核内容 第四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分为: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和省级。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另制定外)、省级等标准及考核内容见附件一(略)。县团级以下(即区级)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可设地区级、地区级标准及考核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亦可参照省级标准及考核内容执行。
      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按考核打分评定,满分为100分,及极分:国家一级、国家二级为90分,省级为80分。 第三章 申报考评与审批 第五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申报工作,原则上采取自愿申请,逐级晋升的办法。一般在升级1年后可申报高一等级。
      在首次申报档案管理等级时,对确实具备越级申报条件的单位,其越级申报需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直接申请升为国家二级档案管理的单位,需经省档案局批准;直接申请升为国家一级档案管理的单位,需经国家档案局批准(科研单位同时抄送国家科委、勘察设计单位抄送建设部)。
      申报考核和审批工作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从严要求。 第六条升级申报程序为:各单位在严格按照《贵州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实施办法(试行)》自检合格后,现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或向省档案局或地区档案局(含市州档案局,下同)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见附件三:略);并填报《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登记表》(见附件四:略)及《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五:略)。
       第七条省、地所属科技事业单位向省、地档案局提出申请,同时抄送省、地专业主管部门:中央部属顺黔单位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档案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抄送省档案局。 第八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以省、地档案局为主,会同省、地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评定;中央部属在黔单位以国务院主管部门为主,会员或委托(须有委托函)省档案局进行考核评定。
      国家一级档案管理升级的考证应分预审和考评两步进行。 第九条 考评工作程序(一)听取申报单位自检情况汇报;(二)对照申报等级标准,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考核;(三)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评意见并作考证结论;(四)向申报单位公布考评情况,并宣布考证结果;(五)整理汇总有关考证材料,向省、地档案局报告(上报材料要求见附件二:略)。
       第十条 审批工作省档案局、地区档案局根据考核组的考证意见和结论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国家一级档案管理”单位的审批工作按隶属关系,由省档案局审核后,报送国家档案局批准;“国家二级档案管理”单位的审批工作,由国家档案局委托省档案局审核批准,并报国家档案局备案;省级档案管理单位,是省属单位,由省档案局审核批准:是地属单位,由地区档案局审核,并报省档案局批准。
      科研单位档案管理的等级经批准后,抄送国家科委,省科委;勘察设计单位档案管理的等级批准后,抄送建设部和省建设厅。 “国家一级档案管理”的审批工作,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 省级档案管理的申报、考评和审批工作。省属(含委、办、厅、局)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省级,向省档案局申请,同时抄送单位的专业主管部门;地属(含委、办、局)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省级,向地区档案局申请,同时抄送地区专业主管部门。
      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省级的考核评定,按隶属关系进行。省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升省级,以省档案局为主,会同省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评定。考核评定前,省专业主管部门必须签署“审查意见”。地属单位和县属单位的档案管理升省级,以地区档案局为主,会同地区专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评定。
      考核评定前,地区专业主管部门必须签署“审查意见”。考核合格后报省档案局批准发证。国家二级档案管理申报考评工作与省级档案管理同。 第四章 考评组的组织 第十二条省、地档案局和省、地专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升级工作的需要设立考评组,负责进行考核评审工作。
      考评组由国家级和省级评审员组成。 第十三条考评组一般由5-7人组成。考评“国家一级档案管理”单位时,考评组至少应有半数以上国家级评审员;考评“国家二级档案管理”单位时,考评组至少应有2名国家级评审员;考评“省级档案管理”单位时,考评组至少有半数以上是省级评审员。
       第十四条 国家级评审员条件(一)国家级评审员条件1.能够正确理解并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和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2.能够熟练掌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标准,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专以上学历,并有5年以上档案业务指导或科技管理工作经验。
      (二)省级评审员条件1.(该项与国家级评审员同)2.能够比较熟练掌握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标准,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3.具有助工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专以上学历,旦有3年以上档案业务指导或科技管理工作经验。 第十五条 国家级评审员、省级评审员的职责(一)国家级评审员的职责1.接受对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工作进行的业务咨询;2.参加国家一级、国家二级档案管理的评审工作;3.及时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反映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的工作情况和问题。
      (二)省级评审员的职责 1.(该项与国家级评审员同)2.参加省级档案管理的评审工作;3.(该项与国家级评审员同) 第十六条 国家级评审员、省级评审员的聘任(一)国家级评审员的聘任国家级评审员由省档案局推荐,国家档案局审批后聘任。(二)省级评审员的聘任 省级评审员由省专业主管部门和地区档案局推荐,省档案局审批后聘任(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六:略) 第十七条省、地档案局和省、地各专业主管部门档案管理机构中,已聘任为工业企业档案管理国家级、省级评审员,可以兼任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国家级、省级评审员。
       第十八条推荐人选中要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或科技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国家级、省级评审员任期5年,到期可以续聘。不再从事升级工作的应改聘。第五章 发证与奖励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等级证书是检验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的标志。获得国家级、省级档案管理证书的单位,在全面质量管理、设计单位资格认证、单位管理升级等考核验收时,享受档案专项工作免验权,并可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考核依据。
      国家档案局统一印制国家一级、国家二级档案管理证书,省档案局统一印制省级档案管理证书,并定期公布“国家一、二级,省级档案管理”单位名单。 第二十条暂未进行单位管理升级等评估活动,而先行获得档案管理升级证书的单位,单位要给予有关部门或人员以表彰和相应的奖励;单位已进行管理升级等评估工作,档案管理达到同步升级或高于单位管理等级者,档案管理部门和人员同时享受单位管理升级的奖励待遇。
      对档案管理升级工作做出重要成绩、表现突出的档案管理人员,其事迹可作为评选先进工作者或晋升的考核依据。 第六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科技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已升级单位进行复查,发现单位的档案管理水平低于证书等级是时,要求单位限期整改,到期不合格者,要上报发证机关降级或吊销其证书。
      在某些情况下,省档案局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档案机构或人员对个别单位进行复查,对升级工作中不坚持原则的考评组提出批评,并取消不合格单位的国家级、省级档案管理等级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县团级以下(即区级)科技事业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参照省级标准及考核内容执行。
      厂矿企业下属的科研、设计院(所)可执行《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试行办法》,但已按该企业升级办法升入国家级、省级档案管理的科技事业单位,在晋升国家级时,应按《贵州省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复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

    胡***

    2009-03-28 09: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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