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租房发票,没有付款,请问如何做分录?
收到租房发票,没有付款,请问如何做分录? 我做的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 如果到09年才付房租费,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要调整?
应该计入其他应付款。 不需要调整。
未收到发票时: 借:预付账款-房租 贷:银行存款 发票回来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房租 ) 贷:预付账款-房租 代开发票需要的资料: 代开租金发票要带:个人身份证、双方的合同或协议、付款方出具的书面证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地税所开房租发票。
长期挂,(3年后)就不好说了。
借:待摊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月-**月房租 用待摊费用处理不涉及调整问题
答:收到预售款及计提增值税应该是,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 应交增值税,以后各期确认收入时,借:预收账款;贷:其他业务收入,企业所得税与会计处理一致,不存在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