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故意消失,找不到怎么办?
有身份证复印件,有借条,知道借款人所在城市,知道借款人的车牌号,知道借款人父母地址和电话(借款人和父母不在一个城市住),但不知道借款人具体地址,电话也换了,找不到借款人,该怎么办?借款人在该城市只是办的暂住证,能在借款人暂住的城市起诉他吗?如果到时法院以找不到人,他不到庭,该怎么办呢?
知道借款人所在城市,没什么用,这是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能介入,不会帮你找他的。 知道借款人的车牌号,也没有太大的用处,因为起诉是以被告的居住地为管辖地。 知道借款人父母地址和电话,可以用朋友的身份向其父母寻问一下他的现住址,如果能告诉你,就有用了。
但不知道借款人具体地址,这是不能起诉的,没有具体地址,法院无法确定管辖权。 找不到借款人,如果知道他原来的地址,可以按他原来的居住地的地址起诉他,起诉后找不他,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你胜诉后,必须在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后还找不到人的,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凭此裁定,就不存在过期问题了,什么时间找到他,或他什么时候有钱,你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借款人在该城市只是办的暂住证,如果他已经在该城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借款人暂住的城市起诉他。如果到时法院以找不到人,他不到庭,前边说了,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你胜诉后,必须在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后还找不到人的,法院可以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凭此裁定,就不存在过期问题了,什么时间找到他,或他什么时候有钱,你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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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起诉要求返还,如确实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被告缺席仍可审判。 2,至于管辖权的问题并不成问题,借款合同纠纷可在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借款合同一般是以接受付款的地点,也就是债权人住所地为准的,因此你可以在你的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 3,胜诉之后是强制执行问题。你有他的车牌号,这就比较有希望,法院执行部门可在车管所直接查封冻结他的车辆(虽然暂时找不到车辆本身,但你可以在起诉的时候就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对他的车辆登记进行冻结)。到时候由不得他不出来还钱。
答:你可以要求刘先生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 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