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共还:90043.31元 支付利息:25043.31元 月均还款:500.24元
15年共还:90043.31元 支付利息:25043.31元 月均还款:500.24元收起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有一定的道理 可能是开发商觉得更换发票比较麻烦 但是一般来说实测面积都会比买房是的预测面积大 到时候把增加面积部分房款的发票补上就可以了 建议向开发公司索要发票 不然无法保证自身的权利.
liudongmei5420:你好! 不可以!因为房产证是唯一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法律文件,这是公证不能代替的! 你想要作为你的个人财产,只能由他爸爸赠与给你个人,办理赠与你个人的公证,然后办理房产证过户,过户给你。房产证和公证书同时保存。
如果房子还满意,可以要求开发商在业主缴纳定金后尽快签订合同,然后去登记备案,在认购书注明如果不能够登记备案就双倍返还定金。 只要能够登记备案就证明抵押已经解除了。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一般允许开发商逐套房子解除抵押。
3030壹平方米 总价应是256641元,契税按购房总价的1。5%缴纳以应为3849。6元 公共维修基金按总价的2%缴纳应为5132。8元,还未算印花税,代办费等。所以开发公司收取你8000元办理房屋产权证是合理的,因为该部分费用确是需要购房人交纳并且是交纳给国家的,开发商并没有黑你。
jymt:你好! 1、开发商逾期不交房和银行按揭贷款没有放款给开发商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开发商应该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2、如果你觉的是房屋质量有问题,不是“请房地局下属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或房地局认可的有专业质资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来进行检测,”,而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申请建设部门的建筑质量监督站鉴定(房管局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是负责存量房的安全鉴定,新建房屋是建设部门的质量监督站),并出具检测报告,若不是正常的房屋沉降,是房屋地基等问题,引起的房屋质量问题,你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房产商按购房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或者按《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按房屋销售价格双倍返还购房款。
你好!根据国家规定,房屋的防水保修期应该为5年!你可以让开发商来帮你修复!维修费用应有开发商承担! 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因此,“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
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买卖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受保护的。 其中的风险很难全部估计到,包括后期政策调整的风险。 举个例子: 如果过户前房主离异,那么这套房产依旧处于原产权人名下,就会被列入夫妻财产而进行分割。 此外,你所说的公证书意义不大,因为没有房产证的话不能进行买卖公正,最多只能是从公证处这个第三方的角度来证明你们曾经签署过这样一个协议,如果业主是假冒的、或是为了利益铤而走险,抑或是生意失败该房产被查封(毕竟房产还是在他的名下,债权人如果是银行的花那么银行会优先受偿),合同、违约金也就没那么大意义了。 买房置业是大事,建议谨慎从事
先回答你关于银行的问题 你的资料银行都已经收到,要有签收单证明才可作为证据.按揭未放如银行没有催缴的书面通知也无法证明银行对你进行催缴.所以关于银行问题一切讲证据,你按揭资料交过了要有证据,银行说你没及时补资料也要有证据而且书面的才有效,你们都是说来说去打官司也不会支持的.同时你放没放款做为交房依据的话虽没有直接法律关系但成熟的开发商都会把房款已清作为交房条件放在合同补充条款里的,你回去看看你合同里有没有,可能你没注意也说不定呢 那关于质量问题 如果质量真象你说的 那样你只要拿到是违房的检验报告是可以退你房并赔偿不超过总房价5%的违约金. 所以你说的一切如果你要讨说法,建议你拿好相关证据当开发商看到后不打官司也会给你解决的,但如果他看你没有什么证据,或者和你情况的人很多肯定要法庭上见的
在开发商处更名不属于过户,也没有法律规定必须收费,现在所谓的更名收费都是开发商自己搞出来的,也是开发商自己收的。只要房产证没办下来,你的房子都属于合同房,不存在所谓过户不过户,只存在合同更名。而且,你们婚前共同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这房屋本来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你好!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城市公积金连续交足满6个月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了,有的城市规定要满1年,具体的你要咨询下你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果你现在用银行商业贷款购房了,以后要在转成公积金贷款是不可以的!银行贷款是银行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请银行带为发放,但审核是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的!是两个不同的系统!
你好!买没有产证的房子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有产证)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根据最高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定金的类型和适用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订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了订约定金。订约定金即立约定金,其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 2、成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了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称之为成约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若当事人约定定金并明确表示定金的交付构成合同的成立或生效要件的,该定金具有成约定金的性质。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解约定金。“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4、违约定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这时,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而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既然你已经不想价格上的事,不让见房主也就算了,关键你要检看该房的两证是否齐全(房产证和土地证),否则交了定金而房子又不能过户你就惨了。
卡其鱼布丁:你好! 夫妻之间变更产权证的名字,或者增加减少名字只要几十元钱。
虽然北京市建委是那样讲,但是北京买这种房子的有的是,没有关系,即使以后国家征用也必须赔偿(就是郊区拆迁也都赔偿),国家不征用就没事,谁也不敢拿你怎么样。
这个要看你自己,喜欢穿高领的毛衣,就穿。不喜欢则不穿。我有时候是依衣服而定,穿什么外套来决定是否穿高领的毛衣,有时候高领的毛衣也起到了装饰的作用。
你不要提阿,你最好发个函给卖方,提出赶快办理手续,到期未办算是卖方违约,应支付10%违约金和返还房款
你好!你看下,贷款合同里有没有约定贷款5个月后就可以提前还款,有碍的话,可以要求银行按合同约定办理!如果没有写明,就只能按银行现在的规定1年后才可以提前还贷!口头约定没法成立!
首先你确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开户吗?如果真是没有开户,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名义扣款,那问题就严重了,属于私自挪用,和挪用公款一样,是要追究法责任的。 如果正常开户,正常扣款,每年在做《跨年清册》以后,是要发对账单的,上面的上年扣款、本年扣款、利息都会很清楚。 如果符合提取要求,根据封户的单位,就可以提取。
没有关系的 两个人买房子 只要一个人有公积金就可以 买时就应该用他的名字来买就可以了 如果用你的名字买的话是需要结婚证名的
上面的楼主说得不错,你去找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处的办理就行了。
各地政策不太一样,但是肯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凭身份证和证明到公积金注销帐户和一次性提取。而医疗卡的情况更是各地有各地的特点了
你最好是选择15年的贷款,每月还款1100左右。还款方式可以选择等额本金,每月所还的都是一样的金额。
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两种,其一是发生住房消费,其二是不能继续缴存的情况。象你的情况是第一种,拿着本人身份证,房产证,以及购房发票(二手房是契税票)原件,由单位代领或本人领取。至于领多少没有限制,公积金帐户内不能少于10元。而领取的时间也不一样。我们单位是最多一年领取一次,也可以不领取
不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两类情况: 第一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时提取公积金。 第二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允许职工销户并提取剩余。即:职工离休、退休、出境定居,或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死亡等情况可以销户提取。
不需要交纳了。只需一次性支取。随身带着职工退休证、身份证以及提前办理储蓄卡,去公积金办理销户和支取
你的意思不太明白,是不是想把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拿出来提前还款呀?如果是提前还款的话,那就是还本金了。但有些行在一些城市已经开始试收违约金了。不知南京已经开始了。至于说这些钱到底怎样使用比较合适?本人简单分析一下。 第一,如果你是商人或理财家,那么问题就简单了。你肯定会把这些钱进行投资,其回报率高过银行的贷款利率的话,那么就值了。如果没有这样的项目,那么肯定还款好了。 第二,如果你是一个普通工薪阶层,我建议取出来进行还款。给你计算一下。15万,20年,等额还款,按商业贷款利率算。月供1053.21元。总共还利息102770.40元。如果你能提前还三万。期限变成10年。月供大概变成1317.29元,利息总共大概38074.80元。 如果是公积金贷款的话,数据肯定不同,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提前还款对普通居民来说是相当不错的(在没有违约金的前提下)。 劝你还一部分,别忘记缩短年限。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你应该先看一下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是怎么写明的,我原来的公司也是只交三金的,如果写清楚的话你想告他也是没办法的
五险就算是国家强制险吧,但是公积金,按规定来讲的话,也应该上,但是很多公司都没有这个福利.
是强制性的。条件是与单位签定了正式劳动合同,和在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缴纳标准是上年工资台帐(即税前)的8%-10%,今年已经最高调到12%。
您有一些误解。第一,用公积金贷款和你是第几套住房没有关系。比如,您第一套是用公积金贷款买的,在还清后认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但是,国家限制个人多套住房贷款,所以有些地区的公积金贷款可能审核你是第几套住房。第二,公积金贷款不是指的提取。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看您的单位是否已连续为您缴存(连续期限各地区不一样)。当然其他条件也有。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发生了购房交易以及装修和退休等事项。所以五年的期限对您没有任何影响,你在购房时直接申请就可以了。 以前的要求是不允许装修提取,但是现在已经可以了。我是负责公积金的,没有问题的
看看银行的计算器就明白了,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优惠,大约1周~一个月就可以下来。不过业主通常希望晚一点下来,因为一旦下来就要计息还钱了。
原则上不可以,但可以用曲线办法,例如你有亲戚买房,你可以先用你的名义买下,然后用公积金供楼,供够楼后再过户给你的亲戚,买楼后你亲戚可以买房先给你就行了,这就等于提早将公积金提出来了。不过此方法你会损失一些房屋过户费,而且你一定要和你的亲戚签好合约,以免以后有争议!
税是无得退的了,如果你的情况是银行评估你的二手房房价比你购买价低,而令到的无法全额购买此房,你可以继续申请二手房贷款,不足部份可以追加装修贷款补足。如果银行不批准你二手房贷款,你可以申请消费性贷款,不过最长为五年,而且利息较高。再不行,你可以转换另一家银行贷款。如果是你个人信用问题或个人资料不符合贷款条件就无办法了!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时间确实和地区有关系,政策不太一样,但是有一点肯定就是提取的前提必须是第一,住房消费。第二,装修。第三,退休离职等。什么时间可以提取最好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
反对。公积金的政策地区差异性很大,据我在北京的了解,公积金的提取和地区没有关系,他只要满足提取条件:第一,发生住房消费。第二装修等。第三。退休离职等就可以提取,所以在外地也可用公积金。 公积金的缴存可以由你所在单位开证明办理,也可自己缴纳。
简单的说,公积金是强制性的政策,而住房补贴不是,是根据单位的性质和效益由自己决定,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核后发放的。大部分二者都按公积金帐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