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会计分录对不对?
A企业(一般纳税人)的生产车间领用甲材料一批用于机器大修(预计修理的受益期为一年),该批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800元,实际成本为6000元,增值税率17%,另以银行存款支付大修费用2000元。其会计处理是: 借:待摊费用---修理费 9020 贷:原材料---甲材料 5800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20 贷:银行存款 2000 这个分录对不对?全部
1、该进项税当然应该转出。这一点我认为鬼脸兄不必怀疑自己。 生产用固定资产在核算上不应区别那么大(印象中只有销售时有“不动产”之分),“非应税项目”在涉及固定资产方面不应只指生产用厂房的维修,同样也应包括生产用机器设备的维修。 2、计划成本下,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都是月末集中结转的。怎么这一笔要例外?如果每笔都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如果说就题论题的话,这会误导大家的。因此本分录不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欢迎批评指正。全部
我也同意“火辣的月光”的做法。全部
1、处理费直接计入当期费,如计入待摊费用,则当年应分摊完毕; 2、大修理费支出属生产性支出,不作进项转出。全部
我认为你做的分录是正确的,先计入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逐期摊入车间制造费用全部
不对,不需要进项税转出。 借:待摊费用---修理费 8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5800 贷:材料成本差异---甲材料 200 贷:银行存款 2000全部
我认为你做的是对的。全部
我觉得这个分录是有错误,借方应该是生产成本,全部
答:购进材料: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 结转库存: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 结转损益:借:本年利润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详情>>
答:经过仔细思考,按注会书上的成本法分配股利的公式计算后得出答案是正确的: 2005年7月10日分配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40 贷:投资收益 40 04年下半年的...详情>>
答:企业三包领用材料,收取费用的应当缴纳增值税,依据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不收取费用的,应当做进项税转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