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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为了避税,可否由男方出面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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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为了避税,可否由男方出面卖房

双方离婚时的协议书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买房已经超过五年),现在女方想要卖这套房子。如果过户以后再卖,新房产证不满五年,则要缴纳5.67%的税。为了避税,双方可否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将该房产改为男方所有,以男方的名义来卖房(男方同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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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10-11 09:41:02
    虽然离婚协议书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是只要房产证还没有变更所有人,那么不需要做任何手续,直接以男方的名义卖出并去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如果已经办理了变更,那么你再签协议也无效了。

    1***

    2008-10-11 09:41:02

其他答案

    2008-10-15 00:45:36
  • 直接拿离婚协议和房产证,直接和买方人进行过户就可以了,因为离婚协议确定了产权所有人是女方。

    蓝***

    2008-10-15 00:45:36

  • 2008-10-13 12:44:44
  • 谢谢大家的回答。
    房子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仍是男方的名字,可是在房管局办理手续时,若是已婚的,则要看结婚证;若是离婚的则要看离婚证和协议书,以确定房子的权属。现在正好卡在了这里,因为协议书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则男方没有资格去卖这套房。
    在不过户的情况下(一过户肯定就要交税了),怎样才可以操作下去呢?还请高手指点。

    x***

    2008-10-13 12:44:44

  • 2008-10-11 10:37:36
  • 双方离婚时的协议书写明房子归女方所有(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买房已经超过五年),现在女方想要卖这套房子。如果过户以后再卖,新房产证不满五年,则要缴纳5.67%的税。为了避税,双方可否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将该房产改为男方所有,以男方的名义来卖房(男方同意配合)。
    ···离婚协议只是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去房管局过户,仍然属于二人的共有房产,可以直接以耳的名义买卖、过户给承买人,不需要出示离婚协议。
        为了保险,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丈夫”委托“妻子”(都是原来的)办理买卖手续,这样,妻子就可以自己去买卖、收款、过户了。

    a***

    2008-10-11 10: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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