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快来帮帮我
关于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问题:是不是如果本月我们是亏损就不用交所得税了?如果这个月我们赢利8446.58元那么我们该交多少所得税?继续下去如果下个月我们再赢利累计数是10000元的话,我们应该交多少所得税?请大家快帮帮我吧,谢谢
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款的计算与会计核算 (一)应纳税款的计算 税法规定对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是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月份预缴所得税的计算 在月份预缴所得税时,应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换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然后再换算出当月累计应纳税额,用当月累计应纳税额减去以前月份已预缴的税款,即为当月应预缴的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月数×12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12×当月月数 当月应预缴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上月累计预缴所得税额 例如:某个体工商户1996年4月累计经营收入50000元,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元,1-3月已预缴所得税1200元,计算该个体户当月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先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10000÷4×12=30000(元) 用换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30000×20%-1250=4750(元) 计算当月累计应纳税额:4750÷12×4=1583(元) 计算当月应预缴所得税额:1583-1200=383(元) 2、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应补缴所得税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税额-分月预缴所得税税额合计数 计算的年终应补缴所得税税额为负数时为应退所得税税额。
例如:某个体工商户199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确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元,全年分月累计已预缴所得税额2400元,计算年终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为:20000×20%-1250=2750(元) 年终应补缴所得税额为:2750-2400=350(元) 3、个体工商业户税金计算的有关规定 (1)个体工商业户与国有、集体、私营企业联营,并分得利润的,应在联营企业所在地就分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并申报时,联营分回利润已纳所得税,可持完税凭证从合并应纳税款中扣除。 (2)个体工商业户兼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并对上述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凡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范围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个体工商业户兼有不同项目的应税所得的,应就各项所得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应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会计核算 月末计提应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年终补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收到退回多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年终转帐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有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50 其他的辅助条款可以参考个人所得税法: 和经营人数无关,只以你的经营所得计算。 参考资料:《个人所得税法》
答:如果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或调整了也没有利润),就不用交所得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