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我买了一套新房最近正在装修,我请的是一个游击队给我装的。我告诉师傅装修完后我要扣留一些装修费作为质量的保证金。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我再把扣留的给他。请问这合理吗?一般是扣留多少、多少时间付扣留款比较好。装修师傅说不能扣,否则他把现在的工程做完他就不做了。这合法吗?为了确保以后质量问题怎么做才合法的维护了自己权利。
活都干完了,还扣着钱不太合适吧。有点说不过去。 选择游击队装修是比较没有保障的。出了问题你都不知道找谁去。 从原则上来说,不赞成消费者选择施工队,首先、施工队的成员素质参差不齐,一旦失去装修公司的管理和指导的时候风险就会加大,而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有些施工队通常因为赔不起就会溜之大吉,只有一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它:你是行家,你有时间。
活都干完了,还扣着钱不太合适吧。有点说不过去。 选择游击队装修是比较没有保障的。出了问题你都不知道找谁去。 从原则上来说,不赞成消费者选择施工队,首先、施工队的成员素质参差不齐,一旦失去装修公司的管理和指导的时候风险就会加大,而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有些施工队通常因为赔不起就会溜之大吉,只有一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它:你是行家,你有时间。收起
我赞同沙发的说法。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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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你自己吃亏
只能你自己吃亏收起
沙发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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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找一家装修公司就不会出现这问题了。
你要是找一家装修公司就不会出现这问题了。收起
你把他的手切下来,一年后房屋没毛病的话再还给他.
你把他的手切下来,一年后房屋没毛病的话再还给他.收起
同意楼上的.
同意楼上的.收起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