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法的
某房产开发公司转让一栋写字楼取得收入1000W,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地地使用权所支的金额为50W,房产开发成本为200W记地产开发费用为40W,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W.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
应该这么算才是正确的: 1、现在不知道土地开发费用是什么内容,那就假定是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这三项吧。 2、该公司为取得地地使用权所支的金额为50W,房产开发成本为200W,这些都可以扣除的,而且还可以加计20%扣除, (200+50)×120%=300万 3、税金60万,也可以扣除。 4、管理费用这三费,最高可以按第2项的10%来扣除(假定财务费用中利息不可以分开),扣除限额为300×10%=30万,现在实际发生为40万,那么就只能按30万扣除。 5、扣除总额为300+60+30=390万 6、增值额为1000-390=610万,增值比例为610÷390=156%,适用税率为50%,速算扣除率为15%。 土地增值税=610×50%-390×15%=246.5万
一、土地增值税 1、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二、计算 (一)增值额=1000-50-200-40-60=650万 (二)扣除项目:50+200+40+60=350万 (三)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为:650/350=185%;分别适用30%、40%、50%的税率 (四)计算步骤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350*50%=175万 这部分土地增值税额为:175*30%=52。5万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50*(100%-50%)=175万 这部分土地增值税额为:175*40%=70万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350*(200%-100%)=350万 这部分土地增值税额为:350*50%=175万 应缴纳的增值税=52。5+70+175=297。5万。
答:你的答案是正确的。 (1)这里利息支出可按转让项目分摊并提供金额机构证明。所以可扣开发费用=200+(200+1000)*5%=260万元。 (2)200+10...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