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在某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去年12月份该保险公司要求重新做体检,我如期同该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一起去做了健康体检,当时我一再向业务员询问我有没有健康问题,她也向我说明一切正常没有问题,我也2008年元月续缴了该年度的保险金.可是在今年三月份该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通知我,保险公司拒绝为我续保(鉴于2008年保费已缴,为我保险到2008年保期满止),拒保原因是:乙肝六项检查其中2,4,5项为阳性,而我以前也曾检查过没有问题.而我在出现这个问题后也曾在网上查询和亲自问过专家医生,得到的答案是:这是一种自身免疫力抗体,以后就对乙肝病毒有了抵抗力,是一种好现象.而且三年来我及我的家人从来没有理赔过. 问: 似我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拒保合理吗? 如果真的被拒保我该怎么办? 我以前缴过的保险费是否应该退回?
问: 似我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拒保合理吗? ----如果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说当然是不合理了,这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了,所以我就不在这些保险公司做了,我现在所在的保险公司是医疗费用型保险可单独买,且续保权客户说了算,可带病续保,真正是老百姓的保险。 如果真的被拒保我该怎么办?------------ 没办法了,合同里已写过了,人家说了算的 我以前缴过的保险费是否应该退回? ----------消费型险是不可退的 俺是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如果你还想这样的一份保险可与我联系或留言给我。
医疗保险和寿险不一样,这个属于消费的,就好象你买了一个苹果,那么即使哪个苹果你没有吃只是放那里烂掉了,人家卖苹果的也不会把你买苹果的钱退给你是一样的.
光看乙肝六项2,4,5阳性,确实是既往感染恢复期,表示曾受乙肝病毒感染,但机体具有正常免疫功能,是一种好现象,但如结合其它检查看,也存在少部分隐匿性慢性肝炎的可能,进而疑有早期肝硬化可能。后面的情况属于拒保。 商业保险是社保的补充而已,没了商保,靠社保?? 至于以前缴过的保险费的处理,要看你的保险合同约定,一般医疗保险属于短期消费型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