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款人身份证不是本地户籍,我应该怎么做?
别人欠我钱,也写了欠条,但是到了还款时间,他却说没钱还,如果欠款人身份证不是本地户籍,我应该怎么做?
正因为“别人欠你钱,也写了欠条”才使得你俩之间形成借贷关系。“但是到了还款时间,他却说没钱还”,则形成债务纠纷,需要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从“但是到了还款时间,他却说没钱还”的情况分析,他给你写下的欠条应该是有还款时间的,那么,你必须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之日起的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一旦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将无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至于欠款人身份证不是本地户籍,并不影响你依法向他追讨欠款,只不过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只能向他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找不到他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通知他有关的诉讼事宜,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开庭并作出缺席判决,然后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欠款利息应该在写下欠条的同时约定,但不能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度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规定。
。
第一、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可以约定利息,不过利息不超过国家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 第二,可以到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经常居住地就是离开户籍所在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自然人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视为同意免除利息。如果实在找不到这个人,可以按照身份证的地址起诉,不能送达的时候,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 应在还款日到期后两年内起诉,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了。判决后,有可能被告没有还款能力,那时候就可以先立个执行的案子。 判决生效后一年内没有申请执行的,以后也不能再申请了哦!
别人欠我钱,也写了欠条,但是到了还款时间,他却说没钱还,如果欠款人身份证不是本地户籍,我应该怎么做? ……借贷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比如,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利息。 如果借款人拒绝,应当在到期后的2年内起诉,有法院强制执行。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