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共享资料 医院库

夫妻共同立遗嘱可以吗?

首页

夫妻共同立遗嘱可以吗?

我的丈夫离婚并有一女,归女方。我们说好将来所有的财产都只归我们两自己的孩子所有,与他和前妻之女无关系。为此我丈夫写下了遗嘱。但为防止一方先死亡后,另一方撤销遗嘱重新写,所以我想问问,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立下一份遗嘱吗?也就是说在我们夫妻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写明我们之间的所有财产只归我们自己的孩子,与他的前妻之女无关,不论谁先不在人世,另一方都不得再重新立遗嘱。而且要更改遗嘱必须夫妻双方都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更改或撤销。这样合乎法律吗?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08-03-15 20:55:37
    可以,夫妻之间依法存在互相继承的权利,但可以自书遗嘱注明属于夫妻双方的各自财产均属儿女所有,并注明属不可撤销的遗嘱即可,当然,有条件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将共同遗嘱做公证是最稳定的做法,因为公证遗嘱是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最不可撤销,最具执行力的遗嘱形式。

    法***

    2008-03-15 20:55:37

其他答案

    2008-03-15 20:10:13
  • 我的丈夫离婚并有一女,归女方。我们说好将来所有的财产都只归我们两自己的孩子所有,与他和前妻之女无关系。为此我丈夫写下了遗嘱。但为防止一方先死亡后,另一方撤销遗嘱重新写,所以我想问问,夫妻双方可以共同立下一份遗嘱吗?也就是说在我们夫妻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写明我们之间的所有财产只归我们自己的孩子,与他的前妻之女无关,不论谁先不在人世,另一方都不得再重新立遗嘱。而且要更改遗嘱必须夫妻双方都同意,任何一方不能擅自更改或撤销。这样合乎法律吗? 
    ……我干过公证工作。
    以前,有过类似的问题。公证处可以为夫妻证明共同遗嘱,但,有个一方死亡后的继承权问题,与遗嘱人的本意有交叉和矛盾。 据此,公证处应当动员当事人各自分立遗嘱。 如果当事人坚持自己的意见,公证处应当说明利害关系,在遗嘱中说明互相继承的那部分权利义务,可以公证夫妻共同遗嘱。

    a***

    2008-03-15 20:10:13

  • 2008-03-15 18:09:08
  • 1、遗嘱只能处分个人的财产,所以,遗嘱应该各人写个人的。
    2、两个人同时死亡的概率极小,不同时死亡的情况下,“共同遗嘱”不能及时生效。
    3、法律上没有“共同遗嘱”的规定,即,“共同遗嘱”不是法律规定的合法的遗嘱方式。
    根据以上三点,应该说不可以立“共同遗嘱”。
    但你的担心不无道理,遗嘱是可以变更的,你无法控制你丈夫在你身后另立遗嘱。
    为此,建议不要用遗嘱的方式处理这笔财产,建议在你们有生之年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你们俩自己的孩子。
    

    北***

    2008-03-15 18:09:08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婚姻家庭 相关知识

  • 法律咨询
  • 法律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资料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关注
爱问

关注爱问微信公众号,开启知识之旅,随时随地了解最新资讯。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