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这样的官司也输了,泣求大家还有何办法?
我父亲于98年借了一位朋友9000元钱,并说明月息百分之二,我父亲于2002年去世,另一位朋友于2006年去世,现在他的亲属起诉到法院,要求我归还此笔借款本金9000元和利息17000元,到现时我才知道有这笔借款,但我父亲并没有留下一分遗产给我,请问:1,月息百分之二是否属于高利贷,我可不可以不归还?2,我父亲去世了四年后他又去世,现在他的儿子才起诉,是否属于超过了诉讼时效?3,我并没有继承有遗产,我是否需还这笔借款? 1、父债子还这个中国的传统习惯已经不再合法了。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父亲去世后遗留的债务应从其遗产中优先偿还,偿还债务后儿子方可继承遗产。但这偿还是以其遗产为限的,超过遗产数额之外的部分儿子没有偿还的责任。 如果你父亲确实没有遗产给你继承,你就不承担这笔债务的偿还责任了。其实有了这一条你就足以打赢这场官司了。 2、正如楼上诸位所说,“诉讼时效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但你是“到现时我才知道有这笔借款”,这说明他在此前没有主张过债务,超过诉讼时效了。按规定,法院不能再支持他的诉讼请求。但的诉状法院还是受理的,你在答辩时一定要坚持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这一点,如果你不提出来,法院可以认为这是你的默认,会照常审理的。千万注意! 3、你这官司有以上两点就够用了。这二分利应该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民间贷款利率的上线,法院不能支持,但会支持正常利率的。问题是,如果你在诉讼一开始就谈利率问题,这就相当于你承认了诉讼时效和债务责任,因为只有在没有超过时效并且你应当承担债务时才有利息和计算问题啊。主动涉及利息问题对你是危险的! 所以,你在一开始的答辩和辩论中不要主动提出这个问题,只有到了证据明显对你不利,你将会承担偿还责任的时候,甚至到上诉时再提出也不迟。这不用担心举证不及时的问题,因为这利息是在借条上写着呢。对吧。 1法院在没有任何查询的情况下,且对方未能提供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我没能提供出没有继承遗产的证据而说我继承有遗产,需要我母亲及我父亲的三个子女连带责任偿还这笔款。 2法院说这笔借款借款条上没有说明什么时候还款,是属于无期限借款,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3我上诉时,但我提交的证据上级法院不作任何说明而是直接说我没有提交有任何证据,而支持原判。 请问各位: 1到现在还有什么办法申诉呢? 2如果有又要如果去申诉呢? 3现在法院已强制执行,因四人中只有我有正常的收入,要从我每月的工资中扣款,直接扣完这笔债务为止,这样合理么? 只有这可怜的几分了,没办法给各位带来更高的分,不好意思。
这个案子判得的误了。因为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这个案子是对方起诉你,那么,对方主张你偿还你父亲的债务,则应该由他向法院举证证明你父亲留有遗产,并且应当证明你继承了你父亲的遗产,在此前提下,他才能主张由你承担你父亲的债务的偿还责任。 此案上诉被驳回后,判决已经生效了。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时间在二年内。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可以申请中止执行。申诉不影响执行,但如果申诉成功,你胜诉后,可以申请反还被执行的财产。
答:1、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