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单位结余分配如何核算?
民办教育单位结余分配如何核算?
结余分配是指民办教育单位,对当年的结余按规定进行分配处理的过程。其分配对象是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两部分。 民办教育单位的资金结余就是指盈余或盈利。按规定,从盈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发展基金向出资人分配部分盈余,最后将其余额再转入“事业基金”账户。如果有应缴所得税,应先计提应缴所得税,然后才能进行分配。 为了总括核算对当年资金结余的分配情况,应设置“结余分配”账户。该账户为净资产类账户,贷方登记从“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账户转人的盈余数和由“事业基金”账户转入的弥补亏损数;借方登记从“事业结余”、“经营结余”账户转入的亏损数和应缴所得税、应付补偿金,转入“事业基金”账户的剩余数。本账户年终结转后无余额。 本账户下设:“应缴所得税”、“应提职工福利基金”、“应付补偿金”、“应提事业发展基金”以及“未分配结余”五个二级账户,以进行明细核算。
答:(1)购入存货按购入时支付的价款、运杂费和税金确认入账价值。如果是自用存货,按买价、运杂费和增值税合并入账;如果是经营用存货,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按不含价款加运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