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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在先,集团成立在后,集团成立后将该公司纳入集团,成为该公司的大股东。因为有许多内在关联,在此无法说清,总之集团的成立过程公司财务并不清楚。公司每月向集团报送报表,每年向集团报送年中和年末盘点表,公司财务的错误在于(1)没有在盘点表中注明库存商品中有多少是以前年度的遗留,(2)在年末财务分析中没有提示还有一笔库存没有处理。现公司财务请示处理以前年度遗留至今未做处理的库存,集团领导认为这是集团接手前的问题,公司财务事先并没有和集团讲清,将责任全部推给公司会计。公司财务的错误我认为是上述两点。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怎样想?难道集团没有责任,集团财务没有责任,责任全是公司会计的吗?请大家帮帮忙。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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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1-30 13:27:47
      集团当然有责任,集团财务更有责任,责任不全是公司会计的。
    集团和集团财务的责任至少有两点:
    1、在集团成为该公司大股东之际,按照股权转让程序和财务核算要求,集团应该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入股前“摸清家底”工作,包括要求被投资单位提供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审计等工作,然后才能据以做出投资的决定,在履行这一程序的过程中,集团就应该清楚该公司的资产情况,了解库存情况。
      如果他们没有这样做,就是他们的失职,就是工作不到位。 2、即使集团当时没有进行清产核资,那在以后的经营年度中,正常情况下,集团也应该每年对集团内的公司进行审计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以审核和了解集团内各公司的资产真实情况、效益真实情况和经营管理等情况的,在此过程中,他们就可以了解到该公司的遗留库存问题。
       他们以公司财务没有讲清为由,完全是在推卸责任,财务的帐务处理和核算依据不是以“是否讲清”为依据的,不能以口头为依据,要以文字材料、以原始凭证为依据,帐上有记载,集团没看出来,没审核出来是他们的问题和责任。 问题补充: 如果追究责任,谁负主要责任?公司会计如果因此离职是否有地方申诉? 若追究责任,主要责任应该在上级单位:是他们对没有履行交接手续、没有履行离任审计、没有进行投资前的清产核资,所以接任领导才不清楚,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遗留问题。
       但财务也不是没有责任,最起码,在新任领导上任之际,没有及时向领导提过正式的汇报或请示材料,领导一般对财务问题都比较外行,只有通过财务的汇报,才能引起重视。 对公司人员的处理,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上的问题,要解决或投诉这一问题,也只能到上级主管单位申诉。
      但对于劳动合同或工资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到劳动局或社保中心的劳动稽查部门投诉。 建议最好还是让会计人员跟领导好好谈一谈,把问题讲开,取得领导的谅解。因为如果一旦真的到上级单位申诉或到市里劳动部门投诉,即使会计胜诉了,恐怕以后也难以在本单位顺心工作了,因为你得罪了领导,穿小鞋是难免的了。
      

    托***

    2008-01-30 13:27:47

其他答案

    2008-01-30 15:51:07
  • 知道你知道的,做公司和集团反应上来的财政报表,底下怎么盘点报数是他们的事,你管的不是现场问题,审核数据有问题就不签字谁签字谁负责,怎么查是领导的问题,做你该做的,该呈上的报告你就呈上怎么处理你不管,又不影响你又不得罪人,哪个自己拉屎屁股自己擦

    H***

    2008-01-30 15: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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