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入帐问题
以前月份估价商品已经销售,成本已经结转,在12月底发票还没有收到,这样可以吗?如果不可以,确实没办法收到时又怎么办?另外,如果估价商品成本在本月已经结转,下月实际收到发票时的金额与估价不相符,这时该怎样调整估价成本?分录怎么做?
这种情况只要你交足了税金,没有什么不可以的,问题是你自己明显的吃亏呀,第一,应该抵扣的进项税额没有抵扣,当然你们单位有足够多的进项税额也无所谓;第二,在商品价格变化不大的情况这样做问题不大,如果商品价格变化很大时候,你知道自己的成本价格是多少?又如何下已售出商品的成本?建议及时收回发票,回避价格波动风险。同时,也就是你自己提出的下月实际收到发票时的金额与估价不相符的时候,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即价格与估价差距大时,调整报表,变化不大时视同当期的业务处理。
明年4月汇算清缴前开过来就可以了,否则成本不允许税前扣除
答:一商贸企业,属一般纳税人,10月份时购进一批货物,因当月没收到对方开的发票故估价入库 借:库存商品 23400 贷:应付账款-估价入库 23400 到12月份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