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通事故快速理赔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合肥交通事故快速理赔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1。电话指令撤除事故现场的情形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事故报警,交通警察接警台应当在电话中问明事故情况,及时引导事故当事人快速撤除事故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1)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 3)驾驶人持有效驾驶证;机动车有号牌、有检验合格标志、有保险标志; 4)不涉及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运输车辆;5)单方事故,无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它设施; 6)车辆能够自行移动; 7)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
2。
交警出警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等待交通警察到场处置: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单方事故; 5)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6)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答: ⑴南区滨湖服务中心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99号(徽州大道与繁华大道交口东200米,安徽省接待车队院内) 报警电话:0551-3425110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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