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取个人交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根据各地实践,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的交存期间,为使用住房公积金而发生的支取。全部
二是,按规定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的结算,同时办理销户手续时发生的支取。三是,有关规定允许的特殊情况下办理的支取。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记在职工个人帐户下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职工个人,但由于其中含有单位的资助和对交存人长远利益保障的引导,所以职工个人不能随意支取使用。
一般情况下,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条件才可支取: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个人所有的自住 住房; (2)偿还个人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个人所 有的自住住房发生的贷款; (3)职工个人离休或退休; (4)职工实纳租金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收入比例,超过部分可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5)户口迁出居住城市; (6)出境定居;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该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9)支取其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住房公积金。
答:东莞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将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新单位: (一)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 (二)职工住...详情>>
答: 1、业务适用范围:此类业务仅适用申请人偿还本市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及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取,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部分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