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权年限少了12年 开发商理亏退还定金要找谁?
商品房使用权年限少了12年 开发商理亏退还定金要找谁?
开发商称房子使用年限为70年,等消费者交纳定金后,却变成了58年。消费者认为被欺骗,要求退还定金,却遭到拒绝。日前,在市消委会南朗分会的协调下,开发商将定金退还。 3月份,谢小姐在南朗镇某房地产公司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并交纳了2万元定金。4月份交首期时,谢小姐发现合同上的商品房实际使用年限为58年,无端少了12年。谢小姐认为开发商存在欺骗行为,要求退回预交的购房款,但遭到拒绝,于是投诉到南朗分会。 市消委会法律顾问郑万臻律师认为,房地产使用年限属房地产交易中的重要条款,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披露、说明该项真实信息。当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且所涉事项与交易利益存在重大相关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变更或撤销原已建立的预备合同。
答:如果还有签订正式合同,当然可以不签订合同并要求退还订金.如果已经签订完正式购房合同,那就很难办.要退房只有以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0年违反我国法律规定而效的理由,通...详情>>
问:老妈给我在我们镇旁边买了栋房子 房子是没有房产证的只有宅基证 房子可以买吗?安全...
答:这样的房子应该是小产权房,建议购买时要慎重考虑!详情>>
答:地税局收契税由原来总房款的3%降到1.5%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