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警立案如何撤案?
被刑警立案如何撤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对撤案有明确规定: 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八十四条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
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是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之后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
这一环节可以将案件分流过滤从而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可以保证犯罪嫌疑人及时地摆脱讼累进而保障其基本人权。不管在实践中抑或是理论上,它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都有着重要的探讨和研究价值。然而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上,有关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程序的规定简单粗略,缺乏可操作性,并没有形成完整的运行体系,在学术理论研究领域有关此项程序的深入探讨也很少。
没有较为系统化的理论作为指导,也没有完善细化的法律进行规制,在公安机关撤案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实践中该权力被滥用和权力寻租的现象凸显。因此,本文从法律规定、理论和实践三个层面对公安机关撤案程序进行分析,以期构建一套完善的公安机关撤案机制。
应当撤销案件包括:没有犯罪事实的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答:非法拘禁立案能不能撤案 公安机关对非法拘禁罪进行立案后,是可以进行撤案的,撤案的情形有很多,如报案人主动撤销,犯罪情节轻微撤销案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有个电话热线,可以咨询法律。 对方又不是律师 能听他们的吗? 我...
答: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