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晚婚晚育奖励政策及办理是怎样的呢?
烟台晚婚晚育奖励政策及办理是怎样的呢?
晚婚晚育奖励办理机构:计生委办理地址:县级计生局、乡镇计生办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6225315申办规定:凡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女方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为晚育。 女方年满23周岁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尚不满24周岁的,可享受晚育待遇。享受奖励: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增加婚假7天。 符合晚育年龄生育第一个孩子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可享有晚育假30天,男方享有护理假7天。晚育假和护理假期间待遇按出勤计。
答:根据《婚姻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即女满23周岁初婚,男满25周岁...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