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赔偿申请材料需要什么?
天门工伤致伤/残赔偿申请材料需要什么?
天门工伤保险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天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注:凡领取工伤长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必须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不验证者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天门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天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天门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天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费用的发票的原件。 7、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答: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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