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合肥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⒉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⒋患职业病的; ⒌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⒍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答:(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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