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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清理为什么要缴税呢?
(2)发放的过节费。(开的发票是增值税名称是食品)借:应付福利费 4500.00,贷:现金,这样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发放福利费要缴个人所得税,我们工资都低于1600.00?
 (3)资本公积:98311.93,这笔帐务要到12月份处理,该如何处理?
(4)短期借款:200万元,但银行存款120万元,到
11月份就要还款了?还有别的方法吗?该如何做帐呢?我一直没有计提利息,到还款的时候一块计算?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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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0-25 14:32:33
      1、固定资产清理为什么要缴税呢?
    (1)固定资产清理后,取得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结转到利润中计算缴纳所得税。
    (2)固定资产在情理时,企业出售其购入不动产,其售价低于原购入价,且能够提供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原购入不动产“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不征收营业税,不能提供合法抵扣凭证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2]29号 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发放的过节费。(开的发票是增值税名称是食品)借:应付福利费 4500。00,贷:现金,这样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发放福利费要缴个人所得税,我们工资都低于1600。00? (1)分录正确。 (2)发放的福利费不管是实物还是现金,都要并入当月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如发过节费每人200元,把200元与本月工资加总,超过1600元的就缴纳个人所得税,到不到1600元的不交个人所得税。 3、资本公积:98311。93,这笔帐务要到12月份处理,该如何处理? (1)资本公积到12月份不用处理,继续挂账。
       (2)资本公积的作用:一是转赠资本,二是弥补亏损。 (3)资本公积只有在转赠资本或弥补亏损时,才进行帐务处理。 4、短期借款:200万元,但银行存款120万元,到 11月份就要还款了?还有别的方法吗?该如何做帐呢?我一直没有计提利息,到还款的时候一块计算?这样可以吗? (1)短期借款到期,先还一部分贷款,剩余部分单位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贷。
       (2)借款利息不计提也可以,按银行实际扣的利息单入账。

    z***

    2007-10-25 14:32:33

其他答案

    2007-10-25 12:15:01
  •   (1)固定资产清理后发生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营业外收入与企业收入总额合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清理后发生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按照《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将处理后损失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如果没有税务部门的审批,损失的金额不能在税前扣除。 (2)分录可以。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在代扣个人所得税时,下列项目免征个人所得税: 1。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津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 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免征税。 4。企业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税函发[1997]087号文件规定,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税字[1998]061号文件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文件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1。 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 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 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免的。
       国税函[1999]329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上述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残疾、孤寡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其他所得不能减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94)财税字第020号、国税函发[1996]417号、国税发[1997]054号等文件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应由纳税人在首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对于搬迁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此类补贴,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探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对于语言训练费和子女教育费,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给予免税。
       (3)资本公积的用途只有两种: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如果不是用于以上用途,在年底不需要调整, (4)短期借款200万,是从银行贷出来的么?如果是,银行会在每个季度的计息日自动从你公司账户上扣除贷款利息。如果到期不能还款,银行会将你公司贷款是的抵押物回收拍卖,以所得还贷款。
      (哈,银行可狠呐),我看还是请你公司老板先借些钱来还上贷款,然后再新办贷款吧。不然公司的钱全还贷款了,还怎么运作呢? 。

    躲***

    2007-10-25 12: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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