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应该管。因为这是属于楼上用户的问题,物业可以疏通后向楼上用户收取相应费用。
当然应该管。因为这是属于楼上用户的问题,物业可以疏通后向楼上用户收取相应费用。收起
物业有帮助你与楼上协商的责任 从下水管的漏水规律来看,主管堵的可能性比较小,一般都是支管堵,如果主管堵了,楼上的水早就没法用了。 建议你还是找楼上吧,拉着物业共同找楼上 楼上业主有义务做好防水,解决好相邻关系 供参考
物业有帮助你与楼上协商的责任 从下水管的漏水规律来看,主管堵的可能性比较小,一般都是支管堵,如果主管堵了,楼上的水早就没法用了。 建议你还是找楼上吧,拉着物业共同找楼上 楼上业主有义务做好防水,解决好相邻关系 供参考收起
总下水管是由顶层至一层的一根粗管,这根下水管是大家共用的管道,然后在由主管道向各户分,原则上物业维修只负责主管道的疏通工作,当然,如果是自己家的下水管堵了也可以找物业来维修,只不过这些维修项目是有偿服务,基本上由入户的下水管堵塞造成的漏水问题,物业是不负责的,当然如果你家是新买的房就另当别论了,想找物业索赔,除非是防水未过保修期!!
总下水管是由顶层至一层的一根粗管,这根下水管是大家共用的管道,然后在由主管道向各户分,原则上物业维修只负责主管道的疏通工作,当然,如果是自己家的下水管堵了也可以找物业来维修,只不过这些维修项目是有偿服务,基本上由入户的下水管堵塞造成的漏水问题,物业是不负责的,当然如果你家是新买的房就另当别论了,想找物业索赔,除非是防水未过保修期!!收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来访形式投诉有关的工程质量问题。对涉及到由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建筑规划、市政公用建设和村镇建设等方面原因引起的质量投诉,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由分管业务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以上规定,遇到的问题除可以向各区、县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外,还可以向各区、县及市质监站进行投诉。
商家的这种做法不对。银行只能抵押你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并到房管局和国土局进行登记,不能抵押合同。
光灌缝不行,必须由该楼房的设计院出处理方案,然后补强,要到当地的建筑质量监督站投诉,才能够督促开发商解决。
自领取房屋钥匙后产生的费用由你承担,之前的费用不用承担
如果你买得这套房子贷了公积金贷款,那么里面得4万就只能用来冲还贷款,是不能提出自行使用得 公积金得提出得前提是1)在你买房时没有用公积金贷款,2)等你退休后
"噶色伲有50外"=50万? 否! 3卧室,1客厅1饭厅,1厨1卫,带阳台,建筑面积在90多,位置在宝山,嘉定,闵行,浦东一部分, 至少80万! 去崇明县,50万能买更大的.
无锡人称你想要的这种房子为单间。至少400-500元吧
你的问题说的不太明白,如果是别人的名字肯定有风险,看看能不能转嫁款?
推荐一个地方,“周庄”。那里有商品房“山水文园”,也有农民上楼的回迁房“周庄嘉园”。地点在东四环和三环之间,十里河东侧,可从“弘燕路”穿过,环境清静且交通方便。 商品房的具体情况不太了解,就知道那里的环境很优雅清静,且地段不错。 说说农民上楼的回迁房,无论户型,质量,都很有档次。单居面积在40至55平米而且因为是农民上楼,卖给农民的价钱相当之低,均价3000元左右,当地商品房价格在6000元以上。而且很多农民上楼后为了还钱急于出手。那里的农民上楼房子卖得很火。产权为乡里统一签发的代用证,待一段时间之后乡里统一更换经济适用房证,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周庄嘉园”了解一下。
如果是房屋共有权人,还是共同贷款人的话,那么律师说的是正确的。但是在还钱之后还必须到银行办理一个相应 的手续,将你的贷款共同还款人资格取消,否则房产涉及的贷款、抵押等事宜依旧会比较棘手,而且还会影响你的其他贷款购房行为
大景城啊,二期价格在3800左右,主打中小户型,50-100平方的,位置在远洋,到鼓山还有三站的公车,交通很方便,不错,升值的也快,可以考虑
jahwsy你好 一般请况不主张移位,因为移位后很容易造成堵塞,而且不易疏通。你如果是感觉她的预留口很不合适,那就劝你那预埋的那一节,改成六分管,把地面稍稍加高一点。这样水流就畅一些。 祝你装修好心情~~
契税 1.5% 公共维修基金 2% 印花税 万分之五 按建筑面积算
房屋要通过验收才可以交给业主使用的,不需要业主自己来验收,把合同看仔细一点。
只要符合经过规划局批准的施工图纸就可以,这样已经符合住宅的设计规范。 规划局批准的图纸就是法定的文件,验收就是依据图纸进行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定义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三、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果已经过户给你了,并且你是善意取得,而且已经拿到了产权证,房子就是你的了。谁也拿不回去。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又不想买了,除非依法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与卖方协商不成,定金无法退回,可能还会被卖方起诉要求违约赔偿
家中吉祥旺运的摆件一定要选用与命主五行属性相同或者益补的材质,比如命主五行缺火,可以选用陶瓷或者琉璃等过火材质,如果命主五行缺金,则可选择金属材质或金银色表面的物品,切忌与命主五行相克,否则会适得其反。
一要看房屋户型、朝向、 面积、结构等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二看房屋是否存在影响安全的质量问题,如结构问题;如有非结构性问题,要求验房人员应做好记录并返修。三看厨房、卫生间以及有防水要求的阳台是否进行了闭水试验,四看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
风水有大格局,小格局,就是外围环境与内部环境,最基本的厕所不要对厨房,开门见主卧室,横梁压床...都是不好的!
首先看是不是适合你的房子,户型和地址,交通都需要考虑。再看房子有没有什么缺陷,有什么质量问题。这样可以在买房的时候占据主动,和前期业主在价格上面有一个探讨。
现行签订的是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经签订并由买卖双方输入密码后即锁定,未经双方协商解除,该房屋无法在网上签订第二份合同。建议购房人签订网上备案的买卖合同。
河南千誉装饰提示您:打印文章发送给好友分享按钮0[提要]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的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的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 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有很多,最重要的的是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最后,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这里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另外须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 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最后,要买方要注意让买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中还需要重视产权问题。要看开发商是不是走正规程序审批之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产生的产权可能会有两种:(1)没有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今后也不可能取得产权证的房产,这类产权就是俗称的“乡产权”,属于违规用地,也是现在正在打击的一种违规建设行为,属于“小产权”,不是正规的国家予以承认的产权;(2)经过正规的用地审批程序,比如说属于危旧房改造、绿化隔离带改造、旧村改造等性质的,今后可以办理正规产权。这种产权性质叫做“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也就是说,其产权证下发之后将会被注明为“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但是不完全受到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制约,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作为二手房买卖,但是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补交之后等同于商品房性质。
一、产权问题: 所购商品房一定是“大产权”这点应该不必再说了。我们这里讲的是应与开发商具体约定办好“产权证”并交付到业主手中的时间。一般来讲,在“主合同”中对取得产权证的时间都有具体约定,但是在未如期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对业主的权益保护力度存在明显欠缺。所以,我们应在“补充协议”中做出更确实的约定如下。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2008年2月18日。 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 5、除了退还房款以外开发商还应对业主已发生的银行利息、装修费、误工费等款项进行赔偿(金额按具体情况协商)。 二、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 1、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 2、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 3、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裸露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 4、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 5、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 6、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 三、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 四、交房条件约定: 1、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3、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使交房期限后延的情况下,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 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 5、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
买房子要考虑很多因素的哦,房子不是一般的商品,买了随便就能退。根据居住的人口等因素来综合考虑一下的,选择口碑好的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