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所说的“外籍人员”??
持有美国绿卡拥有美国的永久居留权,但未入美国籍目前仍然是中国籍,这样的人能算成外籍人员按4800的起征点执行吗? 哪里有明文规定的行或不行?
而 对 于 在 境 内 工 作 的 绿 卡 持 有 者 , 不 同 的 地 方 , 税 务 局 有 不 同 的 规 定 。 有 些 税 务 局 会 将 他 们 视 为 中 国 居 民 , 要 求 他 们 就 其 全 球 性 收 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 而 有 些 税 务 局 则 会 将 他 们 视 为 外 国 居 民 , 只 要 求 他 们 就 其 源 于 中 国 境 内 的 收 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
对 此 , 深 圳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于 2003 年 9 月 1 日 在 其 深 地 税 发 ( 2003 ) 743 号 文 件 中 , 便 就 相 关 的 问 题 作 出 批 示 。 在 深 地 税 发 ( 2003 ) 743 号 文 件 中 , 深 地 税 局 源 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归 侨 侨 眷 权 益 保 护 法 》 及 其 相 关 规 定 指 出, 「 华 侨 」 是 指 定 居 在 海 外 的 中 国 公 民 , 「 外 籍 华 人 」 是 指 原 是 华 侨 或 华 侨 后 裔 , 后 已 加 入 或 已 取 得 居 住 国 国 籍 者 。
因 此 , 对 于 持 有 中 国 护 照 和 境 外 国 家 居 留 证 件 〈 如 绿 卡 〉 的 个 人 , 基 于 其 华 侨 身 份 , 但 最 终 必 须 返 回 中 国 境 内 居 住 , 中 国 即 为 其 习 惯 性 居 住 地 。
此 类 个 人 应 界 定 为 中 国 居 民 纳 税 人 , 就 其 来 源 于 中 国 境 内 外 的 全 部 所 得 征 收 个 人 所 得 税 。 按 照 这 一 批 示 的 精 神 , 所 有 绿 卡 持 有 者 , 无 论 是 在 中 国 境 内 工 作 或 境 外 工 作 , 都 需 就 其 全 球 性 收 入 缴 纳 中 国 个 人 所 得 税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按 照 中 国 与 其 他 国 家 ( 例 如 美 国 ) 所 签 定 的 税 收 协 定 , 当 一 位 纳 税 人 同 时 被 两 个 国 家 视 为 居 民 时 , 该 纳 税 人 必 须 根 据 税 收 协 定 内 所 列 明 的 各 种 不 同 因 素 , 以 决 定 应 在 哪 一 个 国 家 纳 税 。
在 考 虑 了 各 种 因 素 后 仍 无 法 作 出 决 定 时 , 该 两 个 国 家 的 税 务 局 需 通 过 协 商 , 决 定 该 纳 税 人 应 在 哪 一 个 国 家 纳 税 。 有 关 这 个 问 题 , 该 批 示 没 有 作 出 任 何 说 明 。
上 述 条 例 的 实 施 , 将 对 绿 卡 持 有 者 造 成 深 远 的 影 响 。 因 此 , 对 于 深 地 税 局 会 否 严 格 执 行 这 一 条 例 , 以 及 其 他 地 区 的 税 务 局 会 否 追 随 深 地 税 局 的 决 定 , 绿 卡 持 有 者 应 密 切 留 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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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很明确的规定:外籍人员才可以享受4800元的扣除费用。 所谓外籍人,是指外国国籍的公民,既然未取得外国国籍,自然不能作为外籍人员对待,拥有绿卡,只能说你有外国的永久居留权,而不是说你就是外国公民。
答:在外资企业中任职的外籍人员,其薪资收入分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两部分,境外支付部分大都由派遣的境外总公司承担,不在境内企业账上反映,因而较难实现监控。现在一般的做法...详情>>